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9032:好评
虽然有点误会但是这个价格住的还是可以的
会员2851:好评
前台服务态度太差 办理入住的时候给了全部的身份证 办理了半天 结果吃完饭回来说是我们没有登记 让重新登记 还骂人 有点理解不了 卫生间有个天花板没有了 漏了一个洞 马桶蓄水很缓慢 建议维修下
会员4262:好评
房间设施不好,卫生间一洗澡水都流不下去,拖鞋不是一次性的,毛巾很旧,有洁癖的人慎住。最最最受不了的是房间没有吹风机,洗完头还要走老远到走廊去吹……